car135246
发表于 2011-5-20 21:19:39
图不配的吧?
此间年少
发表于 2011-5-20 21:24:01
额 这个悲剧= =台北的法律不熟悉啊
ft3120449
发表于 2011-5-20 21:33:27
才50天,一季度3个月多好
gh880507
发表于 2011-5-20 21:46:37
{:KB41:}有些时候,留言的比LZ还要强大,其实我是来打酱油的
fanghua753
发表于 2011-5-20 22:31:04
好白好白啊,白花花的,{:KB47:}
荒山老农
发表于 2011-5-20 23:48:20
倒数第二张图的拍摄地点是**?
chengbo1015
发表于 2011-5-20 23:49:17
判我五十天吧{:KB43:}{:KB13:}
fzgn800523
发表于 2011-5-21 00:21:11
**奶茶,**奶茶,槟榔西施。前两个已经领教过了。。。槟榔好像上瘾,我不怎么吃。。
lihhh555
发表于 2011-5-21 00:24:34
devilknight
发表于 2011-5-21 00:27:03
他要是说好小能不能减刑啊。。。
cslqqq888
发表于 2011-5-21 00:31:48
嘛,自作自受
牧野流星
发表于 2011-5-21 00:54:48
木有看到脸啊楼主怕我们崩溃?
MIKU控
发表于 2011-5-21 01:03:01
说好小会不会判呢?= ={:KB71:}
神@魔2.1
发表于 2011-5-21 01:12:28
那人手贱了......{:KB57:}
bailichangqing
发表于 2011-5-21 01:33:49
袭胸两秒换来五十天拘役,在连姓男看来是值的,不然他怎么会无悔改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