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d-d 发表于 2011-6-22 16:34:29

萝莉灭绝宣言?儿童SQ禁止法改正案将再度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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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SQ禁止法改正案再度由自民党及公明党在国会中提出,这次的重心已经不再是有关于著作或者是分类方面,而是探讨禁止个人持有的儿童SQ图像、影像作品等等,而且这次的法案由于**党也是持赞成意见,所以很可能将会在国会顺利通过。
其实这个法案在当初2008年自、公两党就已经提出过了,不过由于**党的反对所以并没有通过此项法案,到了09年此法案又在国会修正协议中被提出,但却因为众议院解散最终废案,因此在经过2年后再提出可以说是第三度叩门闯关了。
其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早在二年多以前就不断呼吁十一区要对个人禁止拥有儿童SQ的刊物、动画、漫画及游戏,而且在世界八大工业国(G8)中目前没有禁止个人拥有儿童SQ的刊物只剩下俄罗斯及十一区,因此对自认为先进国家的十一区来说,这一直是个困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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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十一区于1999年所通过的儿童SQ特别法中,只有禁止儿童**,生产和买卖18岁以下儿童的SQ作品,但却没有规定个人禁止拥有,因此UNICEF认为加上十一区ACGN领域中无数的萝莉**作品,更会助长了这种危害儿童的风潮。
当然,反对方仍然持着法条的规定太模糊,容易限人入罪为由而努力辩驳着。但依笔者来看,这次法案的通过可能已经是无可避免的,但会对ACGN产生多大的影响就不得而知了,只是无论如何,这种影响对业绩来说都绝对会是衰退的…

所以BS应该庆幸你生在台湾?(笑,要不然十一区可是抓到就罚100万日币以下的罚金喔。

=噪音疯子= 发表于 2011-6-22 18:11:34

哇哈!~!~

LOLI无爱与我无关

少女C酱 发表于 2011-6-22 18:33:20

啊。。。也就是说,以后没有什么LOLI向的Game了么。。。

发表于 2011-6-22 20:59:00

尽管不是很喜欢萝莉,但是一条法律也阻止不了怪大叔的

seed-d 发表于 2011-6-23 07:36:58

{:KB57:}法律只能**人的行为准则,却无法**人的思维方式,所以,二次元是不会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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