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望原作者会继续 可惜不太可能了 真的么,{:8_221:} 喜欢根本没标准 楼主不喜欢或者别人会喜欢 何必要以自己的爱好来要求别人呢
bdyyhx 发表于 2013-2-16 2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要是觉得不好删掉不就行了吗!要尊重作者的辛勤劳动所得。
说的有道理。要不楼主也发一个自己原创的。不管怎么样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同意LZ说的今天用了K类的也发现声音完全没感情 和原版差太远
不过人家制作也很辛苦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H5_215:}无可厚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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