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bydx
发表于 2013-3-5 22:40:51
嗯...愿這個小朋友下輩子別再墮入人道這個地獄
zn8wtg91
发表于 2013-3-5 22:57:26
。。。无论如何。。。真不希望这样的事再次在**上发生。。。
雪之月
发表于 2013-3-5 22:58:23
死刑吧
多说无用
四月十日
发表于 2013-3-5 22:59:30
刚才在QQ弹出消息里看到了~{:8_220:}
jutiaofeng
发表于 2013-3-5 23:08:04
额 我长春人 感到无比愤怒,这个败类会受到最严厉惩罚
xxl
发表于 2013-3-5 23:25:51
同意死刑啊
mapoq111
发表于 2013-3-5 23:26:10
在天朝,在**。
qisidenidi
发表于 2013-3-5 23:33:23
孩子都死了却自首,怎么也得让他偿命
汐
发表于 2013-3-5 23:54:53
b59074309
发表于 2013-3-6 00:13:29
唉 死刑吧 不解释了
aasszz
发表于 2013-3-6 00:20:52
判什么刑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后如何最大限度的防止同类事情发生。
很忙的牛仔
发表于 2013-3-6 00:22:44
很禽兽啊
有颜色的狼
发表于 2013-3-6 00:23:50
犯人不是自首了吗?
dashu2011
发表于 2013-3-6 00:25:03
第二起?这个月几次了?
malato1984
发表于 2013-3-6 00:27:03
看完之后有股蛋蛋的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