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bydx 发表于 2013-3-5 22:40:51

嗯...愿這個小朋友下輩子別再墮入人道這個地獄

zn8wtg91 发表于 2013-3-5 22:57:26

。。。无论如何。。。真不希望这样的事再次在**上发生。。。

雪之月 发表于 2013-3-5 22:58:23

死刑吧
多说无用

四月十日 发表于 2013-3-5 22:59:30

刚才在QQ弹出消息里看到了~{:8_220:}

jutiaofeng 发表于 2013-3-5 23:08:04

额 我长春人 感到无比愤怒,这个败类会受到最严厉惩罚

xxl 发表于 2013-3-5 23:25:51

同意死刑啊

mapoq111 发表于 2013-3-5 23:26:10

在天朝,在**。

qisidenidi 发表于 2013-3-5 23:33:23

孩子都死了却自首,怎么也得让他偿命

发表于 2013-3-5 23:54:53

b59074309 发表于 2013-3-6 00:13:29

唉 死刑吧 不解释了

aasszz 发表于 2013-3-6 00:20:52

判什么刑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后如何最大限度的防止同类事情发生。

很忙的牛仔 发表于 2013-3-6 00:22:44

很禽兽啊

有颜色的狼 发表于 2013-3-6 00:23:50

犯人不是自首了吗?

dashu2011 发表于 2013-3-6 00:25:03

第二起?这个月几次了?

malato1984 发表于 2013-3-6 00:27:03

看完之后有股蛋蛋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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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判死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