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音 发表于 2012-1-7 20:39:03

S酱不认识的转帖当然要说明出处撤职就可悲了~

七島美雪 发表于 2012-1-7 21:21:51

我覺得這個是小題大做的說
雖然我們不對在先的說
可是還這麼上來罵啊
真的有必要這樣嗎
網絡是大家的
如果說你不希望人家轉的
就不要發出來啦
只能說傷感的說
希望不要因為這件事
他就走了
掰掰浪費一個號會員的說

发表于 2012-1-7 23:21:00

事情看来解决的很漂亮..

Stocking 发表于 2012-1-7 23:54:30

感觉好窝心呢,人生真是坎坷啊。
但总要有人扮黑脸的,管理员和被撤职的超版都不容易啊。

卷的均匀 发表于 2012-1-8 00:57:41

我跟这位前超版只在论坛PM接触过几次,根本谈不上什么私人恩怨,这次只是公事公办而已。

做个论坛不容易,你不容易我也不容易,对于转贴这种事一般也是能体谅就体谅,没注明的发现了说一声补上就好,看到一个就跟一个没完既累人也伤己,犯不着。

可总得有个底线吧。这位H5的原超版一次性拿走了一百多个资源,高亮置顶长达数十天,更有好事者通过群邮贴吧各种途径为自己拉声造势求粉要分(这样的邮件连我自己都收到了几份)。你要说只是拿走一两个,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只是个早就沉底的帖子似乎也没必要非得挖出来算帐。可多达两位数的置顶期、三位数的盗取量以及四位数的回复额在那摆着,如此严重要还算没过底线,我只能说实在太下限。

对于那些说“处罚过重”之类话的人,我不太清楚H5的标准尺度是什么,也可能是你们并不了解事态全貌。不过对于如此严重行径,我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是缺乏身为一个论坛管理者的起码常识,还是匮乏作为一个资源分享者的基本操守。若是前者,那是无知,倘是后者,那是没品。无论哪一种,作为一个超级版主都是失格的。

至于其他的槽点我且不多说什么了,好自为之吧。

膜拜殿下 发表于 2012-1-8 02:20:43

卷的均匀 发表于 2012-1-8 00:57 我跟这位前超版只在论坛PM接触过几次,根本谈不上什么私人恩怨,这次只是公事公办而已。 做个论坛不容易, ...

我先说,我承认转载不注明是S酱的不是,但我想说的是楼上讨论的人品问题。

楼上吐槽点在

“多达两位数的置顶期、三位数的盗取量以及四位数的回复额”

原来在意的是这里是不是呢?

S酱转载了帖子,让网友得以分享,怎么就没下限了?他得到任何好处了么?自己有钱拿?还是指望在这个充满伸手党的时代里因我下载了你帖子的游戏就敬你,重你,崇拜你?

显然不会的是么,反而还有不注明而被撤职的风险呢,难道这是没人品才甘愿冒的风险?

另外你也说了,这是在你的论坛沉底的帖子,你的会员不要,我的会员要,通过置顶反而完成了作者推广游戏的本意不是么,拿你要求删的帖为例,澄空汉化的标识依然保留了,澄空汉化组会介意么?

还是,你只是眼红在你论坛沉底的帖子在h5的回复量却能达到四位数呢?

呀,貌似离题了呢。

那么总结一下,我想说的是你可以说S酱转载不注明的错误。

但请不要随意抹杀S酱为了与他人分享游戏喜悦的转载初衷。吐槽他的人品,你,并没有这个资格。

    另:我与S酱并无私交,
以上。

蒼魇 发表于 2012-1-8 10:00:51

在其它区俺不知道,在gal资源区他用别人传的115资源都会注明上传者。旁的话就不说了,毕竟俺也不是很了解情况。但俺相信s的人品。

卷的均匀 发表于 2012-1-8 12:15:17

大成 发表于 2012-1-8 0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先说,我承认转载不注明是S酱的不是,但我想说的是楼上讨论的人品问题。

楼上吐槽点在

幼稚。除了个别网站,哪个版主有钱拿了?崇拜什么跟我无关,因我被盗取的资源基本都不是我传的。
“不注明而被撤职的风险”,那请问为什么非要冒这个风险不可呢?没有困难给自己制造困难?
“这是在你的论坛沉底的帖子”,请你重新读一遍,我说的是贵站早就沉底的帖子好吧,汉化区我也进不去,要不是有人发截图给我我至今还蒙在鼓里。
汉化组方面不用你多操心,多数都是我老朋友了,不认得的我也都制定规范标明注出汉化信息。
眼红?H5我注册才几天,谈什么眼红。
最后抱歉,作为被盗取的一方,我确实就是有质疑他人品的资格。之前说那些我想阐述的是如果盗取三位数的量我还不出面解决,我就真对不起我这至今还在亲传资源的人了。
麻烦你也别把人粉饰的那么高尚,版主发帖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把自己的版区做好,挣来更多的帖量及人群,那套“与他人分享游戏喜悦”的理论你还是拿去忽悠别人吧。看到自己的资源被一声不吭拿去给别人脸上贴金,任谁都不会好过。

膜拜殿下 发表于 2012-1-8 12:35:57

卷的均匀 发表于 2012-1-8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幼稚。除了个别网站,哪个版主有钱拿了?崇拜什么跟我无关,因我被盗取的资源基本都不是我传的。
“不注 ...

╮(╯_╰)╭对他人的评价总是与自己的人生经历有关呢~

或许你接触的人多是为了挣来更多的帖量及人群。

但是我认识的好多人却是真真正正与他人分享游戏喜悦的,一板子就把人打死了么?

我想说,我在H5常驻而不是当伸手党的原因就是这儿有好多有爱的朋友。

所以请不要把我认识的人想象成你认识的人,另外,换一个角度看,既然处理已经做出,本就没有粉饰的必要。

若你一定要认为所有人都像你想象得那么阴暗,那么请多多接触一些阳光的人吧。

发表于 2012-1-8 12:42:13

卷的均匀 发表于 2012-1-8 00:57我跟这位前超版只在论坛PM接触过几次,根本谈不上什么私人恩怨,这次只是公事公办而已。   做个论坛不容易, ...

路我说知:高层已经处理!你也明确表态:手段合理!S酱也已经炒了鱿鱼,该删的帖子一个也没留。

既然你已经认同了这样的处理方式,就代表此事已经跟贵站撇清了关系,你认为还有必要再兴风作浪,惹得大家都不愉快么?

此贴内的各种回复并没有动摇最终的处理方式,我们也只不过做身为一个朋友该做的,是朋友之间的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相互理解,这些是你能够吐槽的么?

ak4782828282 发表于 2012-1-8 13:39:45

怎么都处理完了还有人来捣乱?

杀人庸医 发表于 2012-1-8 15:21:06

看了半天 不就是转帖没注明吗 可能是马虎 人家也没说是自己原创的 直接给拿下太悲剧了吧
现在没注明原创的都知道你转帖拉 难道 转2帖子 还得膜拜下 然后3呼万岁 你要真不乐意被转
你就注明要不别发出来 你发出来了就是给大家转的 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 要不你也搞个收费链接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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