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dc 于 2011-10-5 17:02 编辑
主机游戏
主机游戏(Console Game)是一种用来娱乐的 交互式多媒体。通常是指使用电视屏幕为显示器,在“电视游乐器”上执行的游戏,与电脑游戏(PC Game)同属电子游戏的一种。在十一区,电视游戏比电脑游戏更为普遍,由于价格较便宜、游戏软件种类多、设计也较亲切、容易上手。大多数人认为,电视游戏比电脑游戏更有可玩性。但在亚洲地区(尤其是棒子国、天朝)近年来电脑网络游戏的蓬勃发展,再加上电视游戏的语言大多并非母语(通常是日语或英语),这些地区的电脑游戏比电视游戏更为发达。
“电视游戏”在这里的范围包含“游戏机”和“游戏软件”。这个名词是从日文(テレビゲーム)翻译而来,是十一区独创的和制英语,又称作“游戏机游戏”,英文为“Console game”。之前“Video game”一般指电视游戏,但是现在一般指全部“电子游戏”。
定义
一般的主机游戏,指的是使用电视作为显示器来游玩的电子游戏类型。游戏由传输到“电视”或“类似之音像装置”的 画面影像(通常包含 声音)构成。游戏本身通常可以利用连接至游戏机的 掌上型装置来操控,这种装置一般被称作“控制器”或“摇杆”。控制器通常会包含数个“按钮”和“方向控制装置”(例如:类比操纵杆),每一个按钮和操纵杆都会被赋予特定的功能,借由按下或转动这些按钮和操纵杆,操作者可以控制屏幕上的影像。而屏幕、喇叭、和摇杆都可以被整合在一个小型的物件中,被称作“掌上型电玩”或简称“掌机”(Handheld game console)。
游戏多媒体通常都是储存在“ 卡带”(或“卡匣”)中,近年来则是储存在 光碟片中,这些媒体可以插入游戏机中。最近也有能够直接从网络下载游戏或测试版游戏至游戏机中的服务。而较简单的游戏机可能只有内建的数款游戏可玩。
简介
电视游戏通常都有不同的玩法规则、物件、游戏目标、控制方式、游戏角色,以及其他特色。每一种电视游戏都有专用的多媒体光碟或卡带,会依照不同的游戏机来发行贩售。为了要游玩指定的游戏,你需要准备该款游戏所属的 游戏机(又称为“平台”)。例如,为了能玩到《God of War 2》这款游戏,你需要使用索尼公司的“PlayStation 2”,这是2007年时最受欢迎的电视游乐器式,其他主流的游戏机还包括了任天堂的“Wii”、微软的“Xbox360”、新力的“PlayStation 3”。
这是由Newzoo从全美玩家的调查统计中得出的结论。这张图显示了玩家游戏时间的碎片化的真实情况,主机游戏占据玩家游戏时间的 19%,玩家人数则有 8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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